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账户销户

一、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销户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销户单位人员情况表》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销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积金销户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单位销户原因等情况;

5.单位分立、合并的,提供原单位撤销终止批准文件或新成立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其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企业提供人民法院宣布企业破产判决书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注销手续;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撤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上述所需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单位账户销户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业务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