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业务
公积金年度核定

一、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已完成上一年度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核定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3.《工资基数调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与《工资基数调整清册》一致的电子数据盘。

5.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表或12月份工资表原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公积金年度核定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业务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