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账户设立

一、申请条件

1.行政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央驻郑单位及其下属机构;

2.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开户人数要求在10人以上。

二、办理材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2.行政事业单位出具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设立批准文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企业单位已申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申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法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身份证;

7.上述所需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单位账户设立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业务办理完成。